大杀风景
  • 拼   音[ dà shā fēng jǐng ]
  • 释   义

    意思是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 出   处

    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

  • 例   句

  • 用   法

    作谓语、定语;指不合时宜

  • 近义词

    大煞风景

  • 反义词

    兴致勃勃

  • 繁   体

    大殺風景

大杀风景的意思意思是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大杀风景成语典故

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他在《杂纂》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如“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