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 音[ sān qī xián nìng ]
- 释 义
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
- 出 处
汉王尊任京兆尹,凡三岁,除恶安良,治绩显着,后为御史大夫所诬,免官。湖县三老上书为之辩白:“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见《汉书·王尊传》。
- 例 句
无
三期贤佞的意思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
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
汉王尊任京兆尹,凡三岁,除恶安良,治绩显着,后为御史大夫所诬,免官。湖县三老上书为之辩白:“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见《汉书·王尊传》。
无
三期贤佞的意思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