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哲理诗

蒲松龄简介

蒲松龄

清朝诗人,蒲松龄(1640―1715),中国清代著名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属淄博市)人。出身在一个地主兼商人的家庭。少年时就聪明好学,十九岁中秀才,但此后多年参加乡试,始终没能中举,直到七十一岁才补为岁贡生。长期在乡下教书并进行文学创作。由于仕途失意和生活贫困,使他同情人民的苦难,对封建社会的黑暗也有较深刻的认识。短篇文言小说集《聊斋志异…

蒲松龄的哲理诗大全

  • 狼三则

    清 · 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矣。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