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诗

宋代  ·  苏轼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琴诗》创作背景

《琴诗》元丰四年(1081)于黄州作。作者在《与彦正判官书》中谈到此诗是他听人弹琴后有感而作,并自认此诗为“偈”,即类似佛经的颂词 。

《琴诗》翻译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如果琴上有声音,放在箱中为何不响?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那如果声音是从手指上发出,为什么人们不在手指上听呢?

《琴诗》注释

1
若:如果。
2
匣中:箱中。
3
何:为何。
4
声:声音。

《琴诗》赏析

全诗运用了散文句式,诗味虽然不太浓,但诗中的理趣却弥补了它的不足,仍然是耐人寻味的诗,多少体现了宋诗的特征。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在这首诗中,诗人用了两个设句来启迪人们:有好的琴,又有琴师高超的弹技,才能演奏出动听的曲调。不仅音乐如此,任何事业要取得成功,都是主客观统一的结果。这个带有哲理性的问题,是在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物中揭示出来的。琴是供人弹奏的乐器,它本身是静止的物体,只有当人的指头拨弄它时才会发出声响,人的指头本身是不会发音的,琴的声音只有借助人指的拨弄才能发出,离开了琴,手指木身不能发音。这说明事物是相互依存的。从物体运动的角度来说,二者之间互相摩擦才能产生声音。这是作者进一步对其父苏洵的“风水相激成纹”说的具体运用,也是托物寓理手法的成功运用。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琴诗》作者: 苏轼

苏轼
苏轼(1037─1101)宋代文学家、书画家。字子瞻,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出身于有文化教养的寒门地主家庭。祖父苏序是诗人,父苏洵长于策论,母程氏亲授以书。嘉祐二年(1057)参加礼部考试,中第二名。仁宗殿试时,与其弟苏辙同科进士及第。因母丧回蜀。嘉祐六年(1061)经欧阳修推荐,应中制科第三等,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任期满后值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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