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唐代  ·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赠孟浩然》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公元727年~公元736年),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公元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赠孟浩然》翻译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明月夜常常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赠孟浩然》注释

1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2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
3
红颜: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4
轩冕:古时大夫以上官员的车乘和冕服,后用以代指官位爵禄。
5
白首:白头,指老年。
6
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7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8
事君:侍奉皇帝。
9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10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赠孟浩然》赏析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

首联即点题,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

颔联“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

颈联“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尾联“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赠孟浩然》作者: 李白

李白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天水县附近)。先世于隋末流徙中亚。李白即生于中亚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五岁时随其父迁居绵州彰明县(今四川省江油县)的青莲乡。早年在蜀中就学漫游。青年时期,开始漫游全国各地。天宝初,因道士吴筠的推荐,应诏赴长安,供奉翰林,受到唐玄宗李隆基的特殊礼遇。但因权贵不容,不久即遭谗去职,长期游历。天宝十四年(755)安史之乱起,他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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