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

先秦  ·  左丘明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周郑交质》创作背景

在自春秋起始的东周,从平王东迁立国,就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为了达成妥协,周平王和郑庄公,居然采用了交换质子这一手段。而这一手段并没有奏效,以上就是该文的背景。

《周郑交质》翻译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郑武公、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周平王分权给虢公,郑庄公怨恨周平王。周平王说:“没有的事。”于是周王、郑国交换人质:周平王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周平王死后,周王室准备让虢公掌政。四月,郑国的祭足帅军队收割了温邑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周和郑互相仇恨。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君子说:“信用不发自心中,盟约抵押也没用。开诚布公互相谅解地行事,用礼教约束,即使没有抵押,谁能离间他们呢?假如有真诚的信用,山涧溪流中的浮萍,蕨类水藻这样的菜,装在竹筐铁锅一类的器物里,用低洼处沟渠中的水,都可以供奉鬼神,献给王公为食,何况君子缔结两国的盟约,按礼去做,又哪里用得着人质啊?《国风》中有《采蘩》《采蘋》,《大雅》中有《行苇》《泂酌》诗,都是昭示忠信的。”

《周郑交质》注释

1
卿士:周朝执政官。
2
贰于虢:二心,这里有“偏重”的意思。此指平王想把政权一部分让虢执掌。虢,指西虢公,周王室卿士。
3
郑伯:诸侯国郑国的君主,这里是郑庄公。
4
交质:交换人质。
5
王子狐:即姬狐,是周平王的次子、姬泄父的弟弟,史称“王子狐”,在长兄“太子泄父”死后,被立为太子。
6
公子忽:郑庄公太子,后即位为昭公。
7
王崩:周平王去世。崩,君主时代称帝王死。
8
畀:交给。
9
祭足:即祭仲,郑大夫。
10
温:周朝小国,在今河南温县南。
11
成周:周地,今在河南洛阳市东。
12
中:同“衷”,内心。
13
明恕:互相体谅。
14
要:约束。
15
间:离间。
16
明信:彼此了解,坦诚相待。
17
沼:池塘。
18
沚:水中小洲。
19
蘩:白蒿。
20
蕴藻:一种聚生的藻类。
21
菜:野菜。
22
筐筥:竹制容器,方形为筐,圆形为莒。
23
錡釜:均为烹饪器,有足为錡,无足为釜。
24
潢:积水池。
25
污:积水。
26
行潦: 路上的积水。
27
荐:享祭,祭祀。
28
羞:同“馐”,进奉。《行苇》《泂酌》均为《诗·大雅》篇名,前者写周祖先晏享先人仁德,歌颂忠厚。后者写汲取行潦之水供宴享。
29
昭:表明。

《周郑交质》赏析

本文前两段,只用寥寥七十多字,就把春秋初期周王室和它的同姓诸侯国郑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揭示出来。

第一段,日渐衰微的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以保持政权的平衡。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对周平王准备采取的这一举措怨恨不已。尤其值得玩味的是,为了达成妥协,作为天子的周平王和作为诸侯国国君的郑庄公,居然采用了进入春秋时代以后各诸侯国间普遍采用的一种外交手段,即交换质子。那么,这一外交手段是否奏效了呢?

第二段的记述则对这一举措做出了历史否定。历史的辩证法雄辩地证明,周、郑由“交质”到“交恶”,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决定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原则是利益和权利的再分配。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左传》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郑由“交质”到“交恶”的历史本质,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实说话”,所以,还是使我们看到了这一时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而“用事实说话”,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点。至于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因为在历史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就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并“行之以礼”的事情了。尽管如此,在我们今天建立新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过程中,诚信原则还是应该继承发扬的。

文末“君子日”一段评论,以信和礼为标准。一针见血地指出周郑交质之非。数层转折与整齐的排句,使作者的论断显示出不可逆转的气势,空灵排宕、辞采纵横而又风韵悠然。

文章虽然不长,但叙事朴实,议论周严,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

《周郑交质》作者: 左丘明

左丘明
左丘明(前556年-前451年),姓丘,名明。汉族,春秋末期鲁国都君庄(今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东衡鱼村)人。相传为春秋末期曾任鲁国史官,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军事家。晚年双目失明,相传著有中国重要的史书巨著《左氏春秋》(又称《左传》)和《国语》,两书记录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保存了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始资料。由于史料翔实,文笔生动,引起了古今中外学者的爱好和研讨。被誉为“文宗史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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