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龚章判官之卫州·新及第

宋代  ·  司马光

几砚昔年游,于今成十秋。松坚终发石,鱼变即辞流。近郡无飞檄,清时不借筹。淇园春竹美,军宴日椎牛。

《送龚章判官之卫州·新及第》翻译

几砚昔年游,于今成十秋。
近郡无飞檄,清时不借筹。

《送龚章判官之卫州·新及第》注释

1
几:此处指书案。
2
发石:剖开石头。
3
鱼变:鱼变化为龙。
4
近郡:古谓距王城五百里之外为近郡,指邻近京城之郡。
5
飞檄:飞马传递的军情文告。
6
清时:清平之时,太平盛世。
7
借筹:代人策划。
8
军宴:稿劳军人的宴席。
9
椎:用木棰砸死。

《送龚章判官之卫州·新及第》赏析

 送十年前的学友龚章赴卫州做判官,先忆同窗之谊,再赞其苦学成材不易,又勉励其忠于王事,后写赴任地风物之胜。

《送龚章判官之卫州·新及第》作者: 司马光

司马光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夫,晚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宝元元年(1038)进士,签判武成军,累迁大理寺丞、起居舍人。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之中知谏院。神宗初,官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反对与王安石变法,出知永兴军,判西京御史台。后闲居洛阳,专修《资治通鉴》。哲宗立,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在相位八月而卒,年六十八,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宋史》有传。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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