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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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寄辰州房使君郎中——唐 · 窦常
- 之任武陵,寒食日途次松滋渡,先寄刘员外禹锡——唐 · 窦常
- 奉贺太保岐公承恩致政——唐 · 窦常
- 杏山馆听子规——唐 · 窦常
- 谒诸葛武侯庙——唐 · 窦常
- 途中立春寄杨郇伯——唐 · 窦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