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扈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贰心。应该说明的是,扈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来一同去侍奉贵国,九月蔡侯到达以后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了陈国的事情,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却对晋不敢怀有贰心,是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再能超越的了,大国还说:‘你们没有满足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在险路上飞奔!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悉数动员我军,开赴鯈地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